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攀疫控发〔2013〕6号
各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钒钛产业园区农村工作局:
近期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发现H7N9禽流感病例,据报道,截止4月7日全国已发现2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死亡6例。目前感染来源尚不清晰。对此,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1.加强对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按照《攀枝花市2013年动物防疫目标任务及春防工作安排》(攀农牧发〔2013〕18号)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保障工作,实行防疫目标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按时报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度表,确保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
各县(区)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及时将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组织调拨到位,努力做到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畜禽应免尽免;要进一步加大肉禽、水禽、散养禽等禽只的强制免疫工作,不留空档和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夯实防控基础工作。
二、认真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1.加强对规模养禽场的防疫指导和消毒灭源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养殖禽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针对流感病毒流行传播特点,应严格做好禽、猪及易感动物的分栏饲养,对禽舍、猪舍、用具、运载车辆和畜禽交易市场实行定期消毒,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2.加强活禽交易市场、规模场的疫情监测诊断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13年攀枝花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攀农牧发〔2013〕31号)要求,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监测诊断工作。强化活禽交易场、规模场的禽流感监测工作,要启动新一轮抽检。当前,各县(区)对发现的异常发病、死亡禽只要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规范和要求,做好人员防护工作。
3.切实做好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对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认真落实“五不一处理”措施,确保死亡畜禽不乱抛弃和规范处理。
三、认真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1.切实做到防控禽流感不懈怠,对疫情不隐瞒。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畜禽异常死亡要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对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2.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应急预案,强化宣传、培训、队伍演练和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做到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果断、规范地应急处置好疫情,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