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首批建设16个应急避难场所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
时间:20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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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攀枝花市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市政府全面启动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编制了《攀枝花市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去年,市政府在层层甄选的基础上,确定对16个广场、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馆)等实施改造、赋予应急避难功能,作为我市首批应急避难场所。
这16个应急避难场所分别是:市体育场应急避难场所,仁和商业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米易县城河东应急避难场所,盐边县中心广场应急避难场所,攀煤(集团)精煤公司应急避难场所,攀钢职教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应急避难场所,攀钢白马矿应急避难场所,攀钢清香坪三小区应急避难场所,攀煤(集团)公司应急避难场所,盐边县接待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盐边县民族中学应急避难场所,攀枝花学院应急避难场所,攀钢钢研院应急避难场所,米易中学应急避难场所,二滩发电厂应急避难场所。
为了群众在应急避难时使用方便,市财政克服资金紧张等困难,挤出经费为这16个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了道路指示、功能指示、方向指示等标志。希望广大市民爱护这些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是在地震等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应急状态下,供市民应急疏散、应急救助、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应急避难场所的启动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安置灾民的需要决定。因此,攀枝花市民平时不得随意启用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