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关键在提升五种能力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时间:2011-11-18
Tag:
点击:
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处于高发、易发时期。面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灾难带来的损失,是各级政府及公共管理机构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提出基层领导干部面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着力提高预警和防控、科学救援和处置、统筹协调、正确应对媒体、执行等五种能力,为各级领导干部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提高事故救援成功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提高 安全事故 应对能力
我国是世界上灾难性事故与突发事件发生较多的国家之一,每年由于各种灾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数字十分惊人。如果在事故灾难发生时,我们在事故预防、救援、处置及时得当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应对能力,可以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国现阶段特别是基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方面的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应着力提高和具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能力。
一、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警和防控能力
基层领导干部要在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基础上,提前做好预测、预防和治理工作,使其对工作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应对事故灾难的预警防控能力。一是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要掌握实情。比如在本乡镇范围内有大水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几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化企业几家,超过10个从业人员的危险工艺几段等等情况都要掌握真实的信息。二是要做好预警信息的分析传达工作。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雷电暴雨、冰雪灾害等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时,要及时组织基层干部深入边远山区、矿山及其它高危企业发布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和预防措施,及时转移村民,强迫矿山企业停工停产、撤离作业人员,避免遭受灾害威胁和侵害。三是要提高防控能力。事故发生,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客观因素只有受到主观因素的诱导才会发生作用,从这一点上讲,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在辖区内的重点生产单位推行精细化的安全管理,夯实岗位基本技能,强化教育培训来实现思想意识、安全过程、事故源头和安全管理行为的可防可控。四是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基础力量,是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坚持以安全生产应急专业队伍为骨干,以兼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安全生产应急志愿者等其他应急力量为补充,建设覆盖安全生产重点县(市)乡镇的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体系;坚持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处置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为主业,努力拓展抢险救灾服务功能,建设“一专多能”的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二、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科学救援和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如果救援处置失当,将会造成事故灾难的升级扩大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据初步估计,2009年4月15日到2010年3月,全国共发生盲目施救事故37起,最初涉险82人,因盲目施救最终导致157人死亡。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科学救援和处置能力。一是基层领导要立足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情即是命令,基层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紧急组织人员和物资,立即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二是树立正确的决策理念,研究科学的决策方法。领导干部赶到事故现场后,要立即深入事故点,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确定事故类别和性质,广泛听取技术人员和专家的意见,在集思广益、集聚各方智慧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最佳方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三是要有快速的应变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将倍受公众关注,其救援处置力度、善后赔偿满意度以及事故伤亡人数的信息真实性等都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而遭受质疑,如果处置稍有不慎,势必造成局面失控。因此,基层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快速应变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多谋善断,将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协调能力
面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基层领导干部要在短时间内紧急动员、聚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需要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一是要能够迅速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例如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可能包括公安消防、交通通信、矿山救护、医疗卫生、物质供应以及其他救援部门,甚至还有志愿人员,这就需要统筹兼顾、强力协调、优化调控、有序调动,形成救援协调机制;二是要求基层领导干部迅速拟定计划、充分调动、合理整合、快迅配置、有效使用、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三是要具有娴熟的公关沟通能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具有突发混乱、难以预测、危害严重、舆论关注等特点,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公关沟通能力,加强与公众、新闻媒体的沟通,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与控制,善于借助大众传统工具传播信息,防止小道消息及谣言对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干扰和影响。
四、着力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
目前,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因此,一是要改变和纠正一些错误观点和做法,做到三不要:不要封锁消息,一旦发生事故,某些地方领导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封堵消息,不让公众知道,不让上级政府部门知道,想法设法隐瞒实情,从而延误了政府做出及时反应的最佳时机。不要敷衍塞责,事故一旦被媒体炒作,一定要快速反应,主动回应,切忌犹抱瑟琶半遮面,三言两语,闪烁其词,敷衍塞责;不要忽视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二是要牢记运用应对媒体的五个原则:第一时间原则,即事故灾难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发布事故信息,抢占舆论先机,避免谣言,掌握舆论主动权;公开透明原则,即事故灾难发生后,是否做到公开透明,能否满足公众知情权对处置事故善后非常关键。越公开越透明,公众获得的信息越多,社会上的谣言就越少,公众对政府及部门的信任度就越高;第三方原则,即事故灾难发生后,公众追求的是真实公正,那么争取权威的第三方出来为你说话是危机公关能否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坦诚原则,即要能正确对待和回应负面报道,同时,由于情况不清,当初发布了错误消息,又应该及时纠正,不能企图蒙混过关;口径一致原则,事故灾难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信息,一定要同一口径,不能互相矛盾,让人莫衷一是,最后丧失公众信任。三是各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撰写新闻通稿,及时全面发布权威信息,这是有效引导舆论、消除谣言、避免媒体炒作、树立政府形象的一个有效的手段。
五、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执行能力
在日常安全生产中,总有一些人认为只要安全不出大事就可以,那些大量的具体的基础工作做起来费时费力,因而产生麻痹松懈,使工作落不到实处,有的要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么热衷于高淡阔论、议而不决、决而不议、行而不力或者干脆束之高阁,往下一推,当起了“甩手掌拒”。安全生产执行力低下的问题在一些政府比较突出。因此,基层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对事业的忠诚是提高执行力的灵魂。基层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层领导干部要对党、对事业、对人民忠诚,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片面地追求GDP或充当非法违法生产的保护伞,不能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中打折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根本。2008年9月8日,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发生特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从整个襄汾“9·8”事故来看,是安全监管制度成“摆设”的典型。这个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制度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求真务实的作风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基层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一定要有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忠诚敬业的作风,不能坐而论道,要坚决淘汰落后的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严格科学问责是提高执行力的保证。《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就政府、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处置、救援、信息传达等方面不履行法定职责,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自然应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特别对事故发生后又不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或瞒报迟报谎报事故延误救援工作以及收受贿赂、官商勾结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关键词:提高 安全事故 应对能力
我国是世界上灾难性事故与突发事件发生较多的国家之一,每年由于各种灾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数字十分惊人。如果在事故灾难发生时,我们在事故预防、救援、处置及时得当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应对能力,可以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国现阶段特别是基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方面的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应着力提高和具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能力。
一、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警和防控能力
基层领导干部要在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基础上,提前做好预测、预防和治理工作,使其对工作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应对事故灾难的预警防控能力。一是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要掌握实情。比如在本乡镇范围内有大水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几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化企业几家,超过10个从业人员的危险工艺几段等等情况都要掌握真实的信息。二是要做好预警信息的分析传达工作。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雷电暴雨、冰雪灾害等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时,要及时组织基层干部深入边远山区、矿山及其它高危企业发布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和预防措施,及时转移村民,强迫矿山企业停工停产、撤离作业人员,避免遭受灾害威胁和侵害。三是要提高防控能力。事故发生,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客观因素只有受到主观因素的诱导才会发生作用,从这一点上讲,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在辖区内的重点生产单位推行精细化的安全管理,夯实岗位基本技能,强化教育培训来实现思想意识、安全过程、事故源头和安全管理行为的可防可控。四是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基础力量,是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坚持以安全生产应急专业队伍为骨干,以兼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安全生产应急志愿者等其他应急力量为补充,建设覆盖安全生产重点县(市)乡镇的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体系;坚持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处置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为主业,努力拓展抢险救灾服务功能,建设“一专多能”的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二、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科学救援和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如果救援处置失当,将会造成事故灾难的升级扩大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据初步估计,2009年4月15日到2010年3月,全国共发生盲目施救事故37起,最初涉险82人,因盲目施救最终导致157人死亡。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科学救援和处置能力。一是基层领导要立足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情即是命令,基层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紧急组织人员和物资,立即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二是树立正确的决策理念,研究科学的决策方法。领导干部赶到事故现场后,要立即深入事故点,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确定事故类别和性质,广泛听取技术人员和专家的意见,在集思广益、集聚各方智慧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最佳方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三是要有快速的应变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将倍受公众关注,其救援处置力度、善后赔偿满意度以及事故伤亡人数的信息真实性等都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而遭受质疑,如果处置稍有不慎,势必造成局面失控。因此,基层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快速应变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多谋善断,将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协调能力
面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基层领导干部要在短时间内紧急动员、聚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需要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一是要能够迅速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例如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可能包括公安消防、交通通信、矿山救护、医疗卫生、物质供应以及其他救援部门,甚至还有志愿人员,这就需要统筹兼顾、强力协调、优化调控、有序调动,形成救援协调机制;二是要求基层领导干部迅速拟定计划、充分调动、合理整合、快迅配置、有效使用、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三是要具有娴熟的公关沟通能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具有突发混乱、难以预测、危害严重、舆论关注等特点,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公关沟通能力,加强与公众、新闻媒体的沟通,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与控制,善于借助大众传统工具传播信息,防止小道消息及谣言对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干扰和影响。
四、着力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
目前,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因此,一是要改变和纠正一些错误观点和做法,做到三不要:不要封锁消息,一旦发生事故,某些地方领导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封堵消息,不让公众知道,不让上级政府部门知道,想法设法隐瞒实情,从而延误了政府做出及时反应的最佳时机。不要敷衍塞责,事故一旦被媒体炒作,一定要快速反应,主动回应,切忌犹抱瑟琶半遮面,三言两语,闪烁其词,敷衍塞责;不要忽视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二是要牢记运用应对媒体的五个原则:第一时间原则,即事故灾难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发布事故信息,抢占舆论先机,避免谣言,掌握舆论主动权;公开透明原则,即事故灾难发生后,是否做到公开透明,能否满足公众知情权对处置事故善后非常关键。越公开越透明,公众获得的信息越多,社会上的谣言就越少,公众对政府及部门的信任度就越高;第三方原则,即事故灾难发生后,公众追求的是真实公正,那么争取权威的第三方出来为你说话是危机公关能否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坦诚原则,即要能正确对待和回应负面报道,同时,由于情况不清,当初发布了错误消息,又应该及时纠正,不能企图蒙混过关;口径一致原则,事故灾难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信息,一定要同一口径,不能互相矛盾,让人莫衷一是,最后丧失公众信任。三是各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撰写新闻通稿,及时全面发布权威信息,这是有效引导舆论、消除谣言、避免媒体炒作、树立政府形象的一个有效的手段。
五、着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执行能力
在日常安全生产中,总有一些人认为只要安全不出大事就可以,那些大量的具体的基础工作做起来费时费力,因而产生麻痹松懈,使工作落不到实处,有的要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么热衷于高淡阔论、议而不决、决而不议、行而不力或者干脆束之高阁,往下一推,当起了“甩手掌拒”。安全生产执行力低下的问题在一些政府比较突出。因此,基层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对事业的忠诚是提高执行力的灵魂。基层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层领导干部要对党、对事业、对人民忠诚,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片面地追求GDP或充当非法违法生产的保护伞,不能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中打折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根本。2008年9月8日,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发生特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从整个襄汾“9·8”事故来看,是安全监管制度成“摆设”的典型。这个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制度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求真务实的作风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基层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一定要有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忠诚敬业的作风,不能坐而论道,要坚决淘汰落后的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严格科学问责是提高执行力的保证。《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就政府、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处置、救援、信息传达等方面不履行法定职责,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自然应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特别对事故发生后又不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或瞒报迟报谎报事故延误救援工作以及收受贿赂、官商勾结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